第七百五十一章:监督机制-《大明帝国日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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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南明”政府一定要接地气,杜绝官官相护导致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更加要把坑老百姓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军情司特工和“近卫营”战士不分家,来自老百姓的优秀战士去田间地头和农民打成一片当然会了解到真实的民意,基层官吏的优劣当然会大白于天下。

    如果一个县治下,亭长、里长、甲长营私舞弊的现象不少,充分说明这里的县太爷不称职。

    至于是县太爷能力有限、还是不肯用心做事、又或者就是他参与营私舞弊需要进一步调查,军情司的特工把经过筛选反馈的官员按照轻重缓急继续深挖就有了方向。

    最后被调查的官员军情司会给出结论,触犯法律的会被逮捕法办公开判决,不肯做事的会被革职回乡,能力有限的当然给予降级处分……。

    一个州府出现被处理的县太爷比例高了,知州、知府当然难逃其咎,他们对治下官员的督察应该属于人浮于事,当然也不称职,升职不可能了,等着降级吧。

    由于多出军情司的督察机制,导致各州府不敢懈怠,自查总在进行时,有了监管的权力真的被关到了制度的笼子里,这不仅仅是对老百姓的爱护,其实也是对官员的保护。

    免得官员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欲壑难平,贪婪的手越伸越长,最后东窗事发落得个身首异处。

    督察官员一定要常抓不懈,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对所有官员负责也是对国家负责,反腐不靠运动靠法制才会警钟长鸣。

    “南明”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带来了巨大好处,有能力的好官不会被埋没,混日子的庸官再也混不下去,贪官当然都进了矿区劳动改造。

    相对公平的社会氛围已经慢慢的形成,老百姓再也不是沉默的羔羊,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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